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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发布重要通告!_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更新时间:2022-01-27

来源:广西在线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减缓前进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依法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简单,国内多地先后经常出现本土传播疫情,德尔塔变异株传播快、控制无以、危害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出和传播蔓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前进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应接尽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涉及要求,适龄无迷信人群应当做疫苗“应接尽接”。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疫苗。8月10日前,请未疫苗人员所持本人身份证采取个人网上预约或社区预约或现场排队的方式,按就近原则到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疫苗,8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

(二)我市已经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分阶段实行。请12—17岁人群在监护人会见下按就近原则到疫苗接种点展开接种。有学籍的人员在本学校注册并按学校的安排展开接种,无学籍的人员按村(居于)委的决定进行接种。9月秋季入学时各学校应付12—17岁在校学生接种疫苗情况展开核验、注册,提醒、动员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尽快接种。

(三)假期回乡未接种的北部湾大学、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于大学满18岁未接种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展开疫苗。

二、加强行业监管。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的组织动员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及时完成接种。

(一)8月10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疫苗第一剂接种清零,未疫苗的由所在单位劝告尽快疫苗。

(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8月10日前,专门从事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等涉及运营员工及专门从事冷链、租车、外卖、商超、宾馆、酒店、餐饮、农贸市场等服务的从业人群,原则上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的由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者劝告疫苗疫苗。

(三)从8月10日起,未疫苗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四)入境人员在居家身体健康仔细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原则上须疫苗疫苗。

(五)从8月10日起,进入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公共活动场所的人员,原则上须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疫苗的由学校或涉及机构劝导接种。

三、实施“二码联查”。即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超、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影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由涉及场所派出按规定人员在按规定健康字节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未疫苗人员的信息进行注册登记并推送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及时接种。

四、迷信建议书出示。有疫苗禁忌无法接种的,可到辖区接种点出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学建议书。期望广大市民出入公共场所时及时提供身体健康字节及疫苗接种标识,同时,为防止疫苗疫苗不及时给您上下班带来不便,请您尽快进行疫苗接种。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系统长城,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保障全市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上“一臂之力”。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

原标题:《钦州发布重要通告!》

阅读原文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广大市民朋友:依法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简单,国内多地先后出现本土传播疫情,德尔塔变异株传播慢、控制无以、危害大。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疫情输出和传播蔓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前进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坚持应接尽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适龄无禁忌人群应当做到疫苗“应接尽接”。(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缩)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疫苗。8月10日前,请求未接种人员所持本人身份证采取个人网上预约或社区预约或现场排队的方式,按就近原则到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30日前完成第二剂疫苗。(二)我市已经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分阶段实施。请12—17岁人群在监护人会见下按就近原则到疫苗接种点展开接种。有学籍的人员在本学校注册并按学校的安排展开疫苗,无学籍的人员按村(居)委的安排进行疫苗。9月秋季入学时各学校应对12—17岁在校学生疫苗疫苗情况进行核验、注册,提醒、动员未疫苗疫苗的学生尽快疫苗。(三)假期回乡未疫苗的北部湾大学、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剩18岁未疫苗的高中毕业学生请求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展开接种。二、强化行业监管。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动员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及时完成疫苗。(一)8月10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构建疫苗第一剂疫苗清零,未接种的由所在单位劝告尽快接种。(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分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8月10日前,专门从事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等涉及运营员工及专门从事冷链、租车、店内、商超、宾馆、酒店、餐饮、农贸市场等服务的从业人群,原则上须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疫苗的由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者劝导疫苗疫苗。(三)从8月10日起,未疫苗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等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四)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于人员原则上须接种疫苗。(五)从8月10日起,转入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筑工地等公共活动场所的人员,原则上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未接种疫苗的由学校或涉及机构劝告接种。三、实行“二码联查”。即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商超、银行、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影院、娱乐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二码联查”,由相关场所派出按规定人员在查验身体健康字节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未疫苗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登记并启动时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及时疫苗。四、禁忌建议书开具。有接种迷信无法疫苗的,可到辖区疫苗点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学建议书。期望广大市民出入公共场所时及时提供健康字节及疫苗接种标识,同时,为避免疫苗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展开疫苗接种。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长城,稳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全市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幸上“一臂之力”。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1年8月3日原标题:《钦州公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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