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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政协原主席张学军视频受审:被控收受一千八百多万

更新时间:2020-09-20

来源:广西在线

本文转自【桂林中院】;

图为桂林中院院长陈敏(中)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2020年7月3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发表开庭审理梧州市政协原主席张学军因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该案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亲自主办并兼任审判长,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天下无敌出庭反对公诉。根据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被告人张学军在拘留场所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庭审,部分答辩人员亦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予答辩。

图为庭审现场

审理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张学军利用其担任中共岑溪市委书记、梧州市副市长、梧州市政法委书记和梧州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西岑溪市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工程承包、买入土地、项目规划变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9年初,张学军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算人民币1883.4492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学军身兼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捷,为他人攫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与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83.4492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学军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拒绝接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张学军真诚忏悔、积极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惩处。建议判处张学军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为桂林中院院长陈敏兼任审判长

图为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审理机关索取了涉及证据。张学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份发表了意见,张学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回应无罪认罚、诚恳忏悔。法庭将择期宣判。

本案是桂林市“法检”两长又一次同庭审理刑事大要案,是桂林中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关于院庭领导带头办案、重返法官本职要求的体现。

(原标题:桂林: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审理审理“厅官”张学军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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