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广西美食

网传柳州一女子被人抢金项链并惨遭割喉竟是瞎造谣

更新时间:2018-08-18

来源:广西在线

  谎言月月有,本日异常多,微姐又发现一则谎言在柳州人同伙圈和微信群里撒播!▼

  有微友在微信群内发消息及视频声称“柳州有人被抢项链,还被割对脖子”“柳州的,这两天,死了,抢项链”。

  据网传视频表示

  女子一手捂脖子,一手招呼过往群众,感情非常激动,乃至还带着哭腔喊到:救我,快点救我。路过群众纷纷停下来劝慰女子,让女子不要冲动,不要害怕,也不要乱动。并且从速拨打了120抢救电话。有热心群众站在女子身旁,提醒过往车辆减速避让,随后女子豪情逐渐安稳。

(网传视频截图) (网传视频截图)

  为了解该事宜的真实性,柳州网警立刻对此展开调查工作。

  经核实,该事宜真实孕育地系四川乐山市。四川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已于8月13日凌晨2点10分公布警情通报:2018年8月12日22时10分,一须眉在乐山市中区岷江二桥将一女子刺伤后跳入岷江。今朝,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接管治疗,海事部门、沿江相关派出所正加紧征采跳江须眉。案件正在进一步骤查之中。据悉,该女子已于当晚10点半被送往武警四川总队病院进行急救。

  警情通报:

  

  柳州网警过程向市局指挥中间等部门核实后获悉:我市并未接到“女子被抢劫项链被割喉”的相关警情。请网民切勿造讹传谣。

  小编提醒:

  收集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明明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大概其他媒体上传播,可能明知是虚伪信息,故意在信息收集大要其他媒体上传播,严峻侵犯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梗概管束;造成严重了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漫衍大话,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梗概以其他要领故意侵扰民众秩序的,处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扣押,或许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扣押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恢弘网友勿随便公布、传播、转发未经证明乃至是假话的信息、视频,公安构造对制造、漫衍谎言,故意骚动大众秩序的算做,将严肃究查其执法责任。

  责任编纂:六六

上一篇:【精彩】贵港港北区:“红色一家”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下一篇:7名贺州籍运动员将随国家高山滑雪队赴奥地利集训

推荐文章

贺州八步:“花样”西南村,新机孕育

1月30日星期一周六,天气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