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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便民丨广西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不用再复印身份证

更新时间:2019-07-08

来源:广西在线

今后,

缴存职工治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营业,

手续将更轻便,

不需再提供身份证材料复印件。

据相关部门新闻,自2018年5月15日起,全区各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在治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时,不得要求服务群众供给身份证实原料复印件,以进一步轻易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营业,进步窗口办事恪守,提升群众合意度。

● 各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实时调整业务办理流程和管理要件,过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通知或在业务管理网点较着位置成立宣扬牌或通知栏昭示等体式,实时告知办事群众。

●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时,应利用高拍仪、扫描仪、复印机等电子影像设备生存身份信息,纳入营业档案经管,便于重复调取使用。

●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央要增加与当地公安或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相同协调,充实利用本地生齿信息库共享核验妙技尽快实现对服务群众身份信息的联网核查,确切减少群众治理业务时需提供的原料。

早在几年前,各大公积金管理中间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主旨,对提取办理事情举办梳理和逐步改进。以南宁住房公积金经管中间区直分中央为例,从本年2月1日起,在区直公积金中间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以购房、还贷和租赁住房等景遇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再次经管不异业务时,不需再复印合同资料,申请人只需供给公约原件,由区直公积金中央举行扫描后,生存电子档案。

自2017年9月起,区直公积金治理中心就入手引进电子档案系统,将存量资料所有进行数字化存档,而增量资料在办理营业的同时举办扫描存档。电子档案的建树,不但裁减纸质材料的流转和反复保存,并且大大前进事情效率,同时在必然水平上减轻办事成本,节流办事时间,利便办事群众。

办理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基本资料首要有: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办理中央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4.以配头的住房损耗原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供应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仳离职工提供离异证(原件、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提取人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托付人署名按指模)和代劳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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