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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使用、不得注销、不得开新卡!玉林600多人被“断卡”惩戒

更新时间:2021-03-29

来源:广西在线

  今年以来,玉林市公安局全面开展打击整治涉诈黑灰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特别是针对出售、租赁、无偿、出售手机卡、银行卡、银行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网络社交工具等。

       近期,玉林市公安局牵头三大电信运营商共计对613名因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和单位牵头实行惩戒。

▲部分被惩戒人员名单

  ➱根据有关规定,被惩戒人员的涉及信息不会被载入玉林市办理手机卡黑名单系统,名下所有手机卡2年内暂停用于,且涉及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2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复通业务,不得注销原手机卡,不得新的开手机卡。

  那么,

  骗子是如何“作案”的呢?   

  小编带你看清“套路”:

  ↓↓↓

  第一步:办黑卡团伙甲通常假冒“业务员”,以促销业务为由,以50-100元/张的价格,或赠送给米面油等礼品,专门去找大学生、老人以及无业或低收入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到运营商营业点或代办点发帖办理电话卡。

  第二步:当地黑卡团伙乙以70-150元/张的价格并购这些电话卡。

  第三步:当地黑卡团伙乙再以150-180元/张的价格卖给全国地下黑卡的组织丁。

  第四步:全国地下黑卡组织丁再以200-250元/张的价格卖给实行电信网络诈骗分子。

   “断卡”行动全国启动!

         10月10日,国务院压制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10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讲解,接下来,将增强侦察压制,重点打击长期从事并购贩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依法从严处罚涉“两卡”犯罪团伙。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租赁、出售、无偿、出售银行账户或者缴纳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户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缴纳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此外,还将制订实施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公开发表曝光一批开设涉嫌“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01

  “断卡”行动所指哪两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流量卡等。

  在手机卡方面,既还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即还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承销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这个界定,几乎涵盖了骗子当前用于的主流的通讯和金融工具,必将对整个诈骗业的生态造成巨大冲击

  02

  哪4个领域需特别注目?

  重点治理:虚拟运营商、物联网卡、对公账户、非银行缴纳机构账户。

  工信部负责部署三大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对涉嫌手机卡倒查。对违规派发电话卡的公司或营业网点极力予以惩处,限期排查。对问题突出的虚拟世界运营商代理商,依法从宽惩处,取消牌照资格,并向社会曝光。要求同一基础电信企业一个自然年内为同一用户开设手机号码总量不超过5个(不含注销)。

  03

  有哪些实行措施?

  断卡行动将通过“六个一批”:

  抓获一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

  深挖一批内外棚顶作案的行业“内鬼”;

  整治一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

  曝光一批开办“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网点;

  惩戒一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

  约谈一批问题引人注目整治不力的运营企业和银行。

       构成一套针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的刑事、行政、民事、惩戒处置体系,营造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的氛围,使其不敢开、不敢收、不敢买,全力斩断“两卡”开设售卖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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