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交通法制

桂林市35家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209人!实名编制职位共122个!-桂林生活网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21-02-24

来源:广西在线

  桂林市2020年度必要试镜公开发表聘用事业单位发帖编制人员、非实名编成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要求组织实行桂林园林植物园等35个单位直接试镜公开聘用事业单位发帖编成人员、非发帖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22个职位,计划招聘169人;非实名编成共18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请人员控制数共7个职位,计划聘用7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四)具有正常遵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遵守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六)不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必须的其他聘请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七)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甄选: 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处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确认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为)用纪律不道德的人员;4.新录用年满5年(不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请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录取);6.被依法列为明知联合惩戒对象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录取聘请后即包含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录取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惩处期限、解雇、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出来,以2020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脚日累计。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必须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合乎录取条件和事业单位工商管理在编人员录取,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人,并获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录取,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录取拒绝办理涉及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录取人员自行分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甄选方式及时间地点本次必要试镜公开发表招聘人员的甄选工作,采行现场报名方式展开。甄选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甄选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凡合乎聘用职位报考条件拒绝的录取人员,现场填写《甄选登记表》(附件5或附件6或附件7或附件8)一式二份,张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甄选时,录取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地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不能录取一个职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13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求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甄选原则上拒绝录取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实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甄选。受委托人获取录取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聘用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作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发布的聘用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合乎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接受录取,不同意录取的要解释理由,并当面反馈给录取人员。 报考人员要严肃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合乎录取条件,仍提供欺诈信息报名参与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甄选与资格审查同时展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录取人员的资格审查。录取人员资格证实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录取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认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证实合乎招聘条件的录取人员,均可必要转入试镜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应超过1:3方可开录。对录取职位人数约将近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证实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试镜时视情合并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的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认的考场进行面试。参与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展开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录取人员,要按试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拒绝参与面试。未能按时参与的,视作自动放弃试镜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行 试镜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予,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试镜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录取人员实施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转入候考室和试镜考场。聘用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录取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转入考场试镜,考官逐一独立国家给与评分。录取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试镜成绩按零分处置。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置。 (三)试镜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成专业试镜、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参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问问题之外全程需要配戴口罩,凡是有感冒、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呕吐、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为人员,请求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录取人员在参与试镜时,必须装载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地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试镜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试镜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转入实地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发帖编制的报考人员,试镜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转入实地考察程序。相同职位聘用数末位经常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认排序。试镜成绩在当天面试完结后发布。 四、考察 (一)实地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录取人员试镜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认考察人选。 (二)实地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的组织实施。考察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构成。 (三)考察内容:参考公务员录用实地考察展开,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普遍听取意见,做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实地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实地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实地考察工作,考察完结后要构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实地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名,砖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地考察结果,确认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无法进入身体检查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试镜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身体检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行,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发表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身体检查标准化标准(全面推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继续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继续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身体检查结论有疑惑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展开复检。复检不能展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任用身体检查特殊标准(全面推行)》继续执行的身体检查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身体检查时,工作人员(含身体检查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规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导致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身体检查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不应不予聘用或中止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身体检查,视为自动退出身体检查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退出体检的,从录取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接任。没有接任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审批和聘请审核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试镜、实地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聘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剩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掌控数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发表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请审批申请。聘用申请须在15个工作日内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收到聘用通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退出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查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请人员公示后,有自动退出聘请资格或审批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请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请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不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聘为人员签订的聘请合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议定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坦率纪律 (一)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发表、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保证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积极开展。 (二)实施规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发表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该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勾结、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予作弊的; 2、聘用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长短,给与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聘用单位要严格按公开发表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找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不予缺失,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录取人员注意比对录取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录取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列为的,甄选时可以自由选择与所列专业相似(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录取,否符合职位专业拒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必要试镜公开聘用人员工作,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不登录试镜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经常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甄选、试镜、实地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其第35号)处置。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说明。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上一篇: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中国质量新闻网 下一篇:不负韶华,广西第一所融媒体学院在贺州乘风启航-广西新闻网

推荐文章

贺州八步:“花样”西南村,新机孕育

1月30日星期一周六,天气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