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广西新闻

广西南宁明确轻微违反城管法规行为不处罚

更新时间:2020-07-29

来源:广西在线

  6月2日,南宁市“美丽南宁干净通畅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作好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自6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意见》具体,为保障经济,允许在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引领自产自销农户、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希望利用小区内外闲置区域,设置临时摊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早市夜市。《意见》还明确,对企业和经营者因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轻微违背城市管理涉及法规的不道德,出于审慎多元文化的考虑到,未予处罚。对在容许的区域开展占道经营的经营者以及流动摊贩,原则上不收取摊位费、摊租等费用。

  (来源:三亚网)


佳兆业集团 佳兆业集团 佳兆业集团 佳兆业集团 佳兆业集团 佳兆业集团
上一篇:柳州市人民医院开通理赔直付“一站式”服务 下一篇:广西南宁口岸中药材进口量激增-新闻频道-和讯网

推荐文章

贺州八步:“花样”西南村,新机孕育

1月30日星期一周六,天气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