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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367人】

更新时间:2020-05-18

来源:广西在线

来源:河池人才网    公布时间:2020-05-08 19:30:10   点击量:

(五)试镜成绩发布。

试镜成绩剩分成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试镜结束后当场发布,根据岗位职数按试题的试镜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认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身体检查、考核对象。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试题出现两人以上试镜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认身体检查、考核人选。

五.遗缺岗位复征志愿。

乡镇及以下学校根据本次公开聘用的遗缺岗位,在参与试镜但没能获奖体检人员中进行复征志愿。对无人报考、岗位面试人员均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展开复征志愿,从与遗缺岗位相同学段、相同科目的聘用岗位面试落选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较低的顺序展开双向征询意见,征选确定空缺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复征志愿面试成绩排名计算出来方式:试题面试成绩-所在试镜考场本场试镜平均分=试题复征志愿面试成绩,如经常出现试题复征志愿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试镜加试成绩高的确认为体检、考核对象。

六、身体检查和考核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身体检查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到低分的顺序确认身体检查、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身体检查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退出身体检查、考核的,应从录取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身体检查。

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请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分担。体检标准严苛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全面推行)及〈公务员任用体检操作手册(全面推行)〉有关内容的通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身体检查特殊标准(全面推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的组织实施。录取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身体检查结论通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递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不能展开一次,身体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身体检查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身体检查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付复检项目严苛保密。

(二)考核。

考核着重实地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识、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展开复审。

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聘用单位展开。考核参照《关于作好公务员任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白鱼聘请岗位的拒绝,采行多种形式,全面理解实地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必须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仅有、个人经历未知、历史状况不明而无法进行有效实地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不存在相当严重违法明知行为的人员,不得确认为拟聘请人选。

七、审批和聘请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河池市宜州区公开发表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查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审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展开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现的问题难以查办的,暂缓审核,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要求否聘用。

拟聘请人员名单审批后,考生自愿放弃聘请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接任聘请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河池市宜州区人社部门审核,报河池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请手续。

(三)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请合约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请合约期限内。初次低收入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议定的聘请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继续执行。试用期剩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强化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聘用中小学教师秉持“公开发表、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发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发表聘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登录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严加容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聘用单位共同承担适当责任。

(三)实施规避制度。在公开发表聘用过程中,凡参予聘用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发表聘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发表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列于诚信档案,可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照。

1.试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在面试前未递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与试镜的,中止本次考试资格。

2.试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审批后放弃的,列于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试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等候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列于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有关解释

(一)本次聘用不缴纳报名费和面试酬劳。

(二)试题在报考期间,不应及时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失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请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登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行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售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求广大试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成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成总量多达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成总量的,不再追加编成,改回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用于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划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用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与社会保险。在有空编成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必要办理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公告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78-3188460、3188260。

2.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管理股电话: 0778-318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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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自律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5月7日

原标题:河池市宜州区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108247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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