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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宣判,主犯“小辣椒”获刑8年

更新时间:2019-01-01

来源:广西在线

12月21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打架案公开宣判,6名被告因犯聚众打架罪,分获两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小辣椒”陆晓琪获刑8年,3名17岁未成年人也分获刑罚。加上此前已经获刑的5名被告,“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已悉数审结。
▲庭审现场。
21日上午,受审的6名被告年事在17至19岁之间,正犯陆晓琪年仅18岁。经审理查明,案发前两天的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另案处置)在收集“说说空间”公布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晓琪发现后,双方因剽窃标题发生抵牾,在QQ中相互对骂,并约定于2018年2月25日晚在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打斗。
陆晓琪将两边互相谩骂、约架打架的信息截图,并发到由其组建的QQ群接洽组,煽动其他成员到场聚众斗殴,配合评论辩论斗殴的详细事件。陆晓琪鼓吹陈某(未成年人)使用烟花、甩炮、沙子、饮料罐等材料建造具有触地即爆功效的“红牛罐”。莫越吸收到约架信息后,即前往南宁市八中相近的奶茶店会萃,并供应沙子给陈某,由陈某将沙子填充到“红牛罐”中。
▲正犯“小辣椒”陆晓琪。
2018年2月25日晚10时许,陆晓琪调集的万秀一方约50-60人往南宁市永和大桥约架地点行进。达到永和大桥时,万秀方总人数约为100人。上述人员在行至永和大桥南金砖茶城门口时,与黄某权、方某宽调集的大沙田一方约20人相遇,双方人员遂互扔“红牛罐”,并持刀具、钢管互殴。
斗殴过程中,陆晓琪在现场全程参与。莫越将“红牛罐”扔向对方,并持刀具冲上去与对方人员打架。陈某持一把长刀追打对方人员……大沙田一方职员方某宽被砍伤,经剖断,其受害水平为轻伤二級。该聚众打架算做造成邻近路段交通临时性间断。
▲南宁永和桥聚众打斗案宣判。
法院以为,陆晓琪组织他人在大众场所持械举办人数多、局限大的聚众打架,该案造成交通混乱,且该案的视频经网络广泛撒播后,对群众的社会安适感影响较大,社会影响恶劣,莫越、陈某、梁浩、邓某、黄某禧则积极参与,其当作均已组成聚众打斗罪。在合营犯罪中,陆晓琪怂恿、召集人员到场聚众打斗,并叫朋侪建造“红牛罐”为械斗做预备,且在打斗现场全程参与,是首犯且是主要分子。莫越不但为伴侣制作“红牛罐”筹办质料,还在现场投掷“红牛罐”,且持械参与打斗;陈某不但制作“红牛罐”,还在现场持械参与打架,均是首犯且是积极参与者。其他3名被告为从犯。
法院一审判处陆晓琪有期徒刑8年,莫越有期徒刑6年,陈某有期徒刑4年。其他3名从犯分获两年半至3年不等的刑罚。
泉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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