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交通法制

2017年度防城港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二

更新时间:2018-04-03

来源:广西在线

  案例五:漂浮受伤案

  【根本案情】刘密斯携儿子李某(14岁)两人于2017年10月6日通过美团网在广西康辉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报名参团前往防城区九龙潭漂浮区嬉戏,其孩子在流落途中受伤,刘女士阐发景区流落存在宁静隐患,导致小孩受伤。景区表现已代漂泊职员投保,补偿问题找保险公经理赔。刘女士对此不满,于10月15日向远足质监所投诉。经观测,漂流过程中游客没有纰谬算做,游客受伤是景区存在服务安全隐患,应承当侵权责任。但漂浮景区不是旅游部分允许经营的企业,为了进步旅游部分的调处工作遵守,旅行质监所倡议刘密斯选择诉组团远足社违约当作。旅行社是漂浮景区的主要供应商,且景区存在事实的侵权举动,旅行社为了避免被投诉,积极主动协助刘女士向漂流景区索赔。10月23日景区与刘女士自行告竣和解,李某的医疗、药费等费用由旅游社协调保险公司补偿该撑持部门,同时刘密斯还获得景区5000元的一次性补偿。

  【状师点评】本案例中,旅客在流落景区漂流时因翻船而受伤。经旅游质检所窥察确认,该事故中游客不存在差池,由于景区存在服务安全隐患才导致事故产生。流落项目是一项高危性体育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耗损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包管其提供的商品大概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工业安详的要求。对也许危及人身、财产和平的商品和办事,该当向损耗者作出真实的申明和晓畅的警示,并申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梗概接管办事的要领以及贯注危害发生的方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任务,造成消费者侵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在景区公司没有对旅客尽到合理的安好保障义务,又没有证据证实旅客违背景区游戏规矩对损害效验有不合时,流落景区应负担变乱的悉数责任。

  广西康辉国际旅游社有限公司是构造刘女士和李某参加此次活动的组团社,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因为地接社、践诺辅助人的原因造成远足者人身损害、家当丧失的,远足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奉行帮手人承当补偿责任,也能够要求组团社负担补偿责任;组团社承当责任后或许向地接社、践诺帮手人追偿”。是以,刘密斯或许选摘要求组团社承当补偿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漂浮景区肩负赔偿责任。(点评律师: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吕春状师)

  【消费提醒】对付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梗概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局限内的安详保障任务致使他人蒙受人身损害的,补偿权利人有权请求其负担相应补偿责任的。

上一篇:当心打了毁容针崇左查获2000余件不明来源美容针 下一篇:转载:【三月三海南】低至799!贺州、梧州、贵港、玉林起止!

推荐文章

贺州八步:“花样”西南村,新机孕育

1月30日星期一周六,天气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