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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女司机肇事逃逸赔偿50万获谅解法官:仍要担责

更新时间:2017-07-31

来源:广西在线

  南国今报融水讯(记者何书俊 通信员王建明)产生交通变乱,万万不及逃逸。日前,融水苗族自治县女司机潘某就因交通惹祸逃逸,要赔偿伤害人50多万元,固然得到对方体谅,但她仍然要接受执法制裁,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1月2日,潘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融水县县城某路段时,与对向骑电动车的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不同水平损坏的门路交通事故。但潘某没有停车,而是驶离了事故现场,受伤的杨某被路人报警后送往医院救治。直到次日上午,潘某才来到本地交警部分自首,并主动垫付了杨某的部分医疗用度。

  潘某称,因其已经离异,并独自抚育孩子,孕育变乱后,考虑到本身可能获刑而无法赐顾孩子,就驾车离开了现场。1月25日,融水县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变乱认定书,认定潘某肩负此事故的悉数责任,因潘某为遁藏法律究查逃离事故现场,还被检察机关以交通闯事罪存案追究刑事责任。

  变乱产生后,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垫付了交强险交通事故医疗用度补偿1万元,其它损失保险公司则以潘某惹祸逃逸,在商业险局限内免责为由拒绝赔付。因伤势过重,无钱及时医治,杨某被迫截肢,落下三级残疾,今后双方也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息争。

  本年4月,杨某在家人的帮助下,来到融水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乞助。法官立刻召集两边当事人举行补救,经过几个小时耐心过细的释法析理,两边终于告竣补救和议,由潘某赔偿杨某56万余元,并当庭付出4万元,余款在半年内付清。但她仍然要接受法律制裁,承担刑事责任。杨某阐发关心潘某独自抚养孩子的难处,并自动向法令组织出具了谅解书,恳求法令构造在对潘某穷究刑事责任时予以从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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