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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桂林市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17-07-30

来源:广西在线

  1.桂林市荔浦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赖昌贵因体系发生多起违纪题目被问责。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荔浦县多所学校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助等题目,涉及金额862.2万元,20人被立案查处。因推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2月,时任荔浦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昌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桂林市资本县扶贫办原主任赵依琼、原副主任莫军因单位产生违纪问题被问责。2014年至2015年,本钱县扶贫办执行“中彩项目”并托付广西科联招投标中间卖力相关招投标事件,招标公司未能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出现围标、串标等算做,县扶贫办对此存在失职弱点。别的,县扶贫办在结算工程款经由中还存在违反财掮客律缺点。因践诺主体责任不力,2017年4月,时任资源县扶贫办主任赵依琼受到党内严重申饬处分,副主任莫军受到党内申饬处分。

  3.桂林市灌阳县文市镇人大原副主席陆剑因履职不到位问题被问责。2015年,陆剑在分担文市镇扶贫事情中,不认真推行职责,致使国家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被文市镇同仁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龙套取。因践诺主体责任不力,2017年4月,时任灌阳县文市镇人大副主席陆剑受到党内申饬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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