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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1-12-16

来源:广西在线

(来源:港南纪检)

原标题:贵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贵港市土产公司原经理苏少光违规报销问题。贵港市土产公司原经理苏少光,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协助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其他业务费名义,违规报销个人餐饮费共计40148.5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9月29日,苏少光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二、桂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二级主任科员王锦荣违规拒绝接受招待问题。桂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二级主任科员王锦荣,在2017年主办某案件期间,拒绝接受该案件当事人的宴请活动,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清廉纪律。同时,王锦荣还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2020年11月20日,王锦荣受到了政务记过处分。(贵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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