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广西新闻

【热点】防城港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17-12-05

来源:广西在线

  1.上思县公道乡吉彩村党支部原书记韦民建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1995年6月至2017年9月,韦民建在担当上思县公道乡吉彩村党支部布告期间,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违规为其支属管理低保有关手续,致使其妃耦及子女共三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时代一直享受低保。2014年8月,被查出采办有小轿车并在东屏圩建有楼房,家庭收入镇静。2017年9月27日,韦民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思县那琴乡那琶村党支部原布告潘继承回收优点费、酒后擅闯民宅唾骂群众等问题。2010年7月至2017年8月潘继续在任上思县那琴乡那琶村党支部布告时代,使用职务上的利便为本村部门危房改造对象申请并获得危房革新津贴,事后回收危改东西给予的益处费共计人民币53500元。另查,2017年2月下旬的一天,潘担当酒后私自突入民宅詈骂群众,并与村民产生争持,侵扰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22日,潘继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依法追缴。

 

  3.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党支部原书记洪波在危房革新事情中审核不严不实问题。2008年8月至2014年8月,洪波在担当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党支部书记时代,在2009年危房革新工作中,没有凭据既定的程序举办评审公示,致使不切合危房改造榜样的两名村民获得了危房革新补贴。2017年10月23日,洪波受到党内告诫处分。

 

  4.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黄江村党支部原委员陈国福履职不力、落实屯子低保政策不到位题目。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陈国福在担任黄江村党支部委员及负责防城区华石镇黄江村农村低保工作时代,事情失职失责,不克时核减享受屯子低保的死亡人员信息,导致享受低保职员宋某、李某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共计5000元。 2017年9月26日,陈国福受到党内申饬处分。  

上一篇:广西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走进防城港市 下一篇: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明年通车东巴凤纳入“高速圈”

推荐文章

贺州八步:“花样”西南村,新机孕育

1月30日星期一周六,天气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