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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司机请注意!这地方开始施行电子警察监控-桂林生活网新闻中心

更新时间:2021-08-27

来源:广西在线

  灵川县公安局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规范我县交通秩序,减轻交通拥堵,促进文明上下班,有效遏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建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已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现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展开摄像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将对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展开取证:1、 违反禁令标志(包括在禁止停车路段违法停车)。

  二、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设置地点:X114文兰线3.7km至5.2km路段(即九屋镇政府至九屋镇汽车站路段集镇范围内。)

  三、以上设置地点涉及路口、路段将展开摄录核查,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道路沿线商户、居民支持与因应。请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留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五谷丰登上下班。

  四、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0日正式实行。

  特此公告

  灵川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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